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本地 >

宿迁人社热点政策“民声快答”⑦

2022-12-11 21:46来源:网络本地 0人已围观

摘要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可在全国...

原标题:宿迁人社热点政策“民声快答”⑦

为了大力践行“宿迁人社群众工作法”,宿迁市人社局创新开设人社热点政策“民生快答”栏目,结合局微信、网站的网友热点政策咨询情况,定期梳理汇总向社会发布,让广大群众充分知晓政策、弄懂政策、享受政策。

Q1

本人已领取职业技能证书,咨询如何领取技能补贴?

答: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对象为: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二、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可在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rss.gov.cn/jdfww)上查询到的,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在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进行申请,或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申请。

Q2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缴纳社保?

答: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应当按我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先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就业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或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或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现场办理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

Q3

灵活就业停缴之前缴纳的是否可以退?

答:《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在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Q4

职工工伤认定后,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答:根据《江苏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建议工伤职工治疗结束后再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地点为:宿迁市便民方舟一号楼124窗口。

Q5

如何申请助理工程师?

答:初级职称认定一年四次,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1号-10号申报,请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Q6

应届大学生想返乡就业可以在哪些途径了解招聘信息?

答:宿迁企业招聘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参与:江苏省智慧就业云平台(https://js365job.com/)、宿迁智通人才网(http://www.0527rc.cn)、宿迁汇才人才网(https://www.sqrcw.com)以及江苏省智慧就业云平台直播预告。线下招聘活动(疫情期间不开放)可以通过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市区可以通过宿城区365之家宝龙招聘现场、宿豫区千鸟园招聘现场进行入场招聘;宿迁人社局微信公众号12333。

Q7

人才“购房券”如何申请兑现?

答:人才“购房券”申领后,须在宿迁工作满1年并购房后可在线(宿迁市人才服务云平台)按照要求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券发票等材料进行兑现,兑现金额按照4:3:3比例,每满一年发放一次。

Q8

咨询能否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上述问答内容,如上级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编辑人:张春梅

拟稿人:张 曼

审核人: 庄丽丽

审签人: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