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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被占男子雇叉车将占车位小车丢进河里,有理也不该“任性”

2022-12-15 08:19来源:网络本地 0人已围观

摘要近日,网传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一小区,业主因车位被人占用,叫来叉车将占位小车扔进当地的流花溪河道...

近日,网传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一小区,业主因车位被人占用,叫来叉车将占位小车扔进当地的流花溪河道内。目前,该业主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月21日 每日经济新闻)

一“位”难求,受设计之局限,车位本是小区之稀缺资源,理应按事先约定,各停其位,然这位车主却无视他人之停车合法权益,竟然未经允许,将他人车位占用;从而导致原车主利益受损,爱车无处安放。

面对公共道德缺失之车主,雇用叉车将占车位之小车直接丢进河中;让无故占他人车位者付出代价,受到惩罚,让其长记性,牢记他人车位不可乱占,此举确实痛快淋漓、直截了当,让心中不快一扫而空。

然而冷静思之,占着他人车位,虽占者有错在先,理应为其错误承担后果,但其合法之财产权,同样受法律之保护,除代表法律的执法者外,任何人皆无权随意处置,更别说直接“雇叉车将其丢进河中”。

将占车位之小车直接丢进河中,不仅涉嫌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还侵犯了他人之合法权益,于无形中触碰到了法律底线,更透出了“得理不饶人”的霸道气息。

无独有偶,现实中类似的现象并不鲜见。现实,个别人凭借“有理”在前,怒而生恨,失去理性,划伤他人的物品;或用油漆之类,乱涂乱画;或将其财物一丢了之;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皆属于“任性而为之”。

“有理任性”虽貌似理所当然之事,但细细思之,实则不妥,不但最终难逃依法赔偿之责,为之付出高昂之经济成本,还可能令小区原有之安宁、和谐受损,更可能让自己由“有理”变成“无理”,从而受到舆论谴责。

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小区业主众多,难免有个别业主不按规矩“出牌”;车位被占,爱车无处停放,着实让人气愤,但也需有理之业主,保持冷静头脑,学会运用法治思维,选择合理合法的方法,妥善处置此类问题。

雇佣叉车将占车位的小车丢进河中,透出了“有理不饶人”之气息,不是解决问题应有之方式,不仅可能让“有理”者失了“理”,而且还难逃被法律之追责,最终付出高昂之代价。最后笔者郑重呼吁:有理者需讲理,“有理者”也别“任性”。

(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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