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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8-7.25城市更新资讯

2022-12-18 10:24来源:网络本地 0人已围观

摘要1.深圳三季度36个项目入市7月19日,深圳住房和建设局发布《2021年三季度商品住宅和商务公寓房源信息情况》...

1.深圳三季度36个项目入市

7月19日,深圳住房和建设局发布《2021年三季度商品住宅和商务公寓房源信息情况》。截至2021年7月19日,深圳2021年三季度计划入市的商品住宅及商务公寓项目36个,预计供应房源面积为161.14万㎡,17878套。其中,36个项目中有30个住宅项目,6个是纯公寓项目,住宅144.66万㎡,14372套;商务公寓16.47万㎡,3506套。

从各区项目套数看,坪山计划入市住宅项目5个,共3428套房;龙岗计划入市住宅项目3个,共921套房;宝安计划入市住宅项目3个,共1449套房;光明计划入市住宅项目3个,共2750套房;福田计划入市住宅项目3个,共683套房;南山(不含前海)、龙华、盐田计划入市住宅项目各为2个,共1688套房;前海计划入市1个住宅项目,嵘玺家园(即领玺二期),共291套房。

此外,一季度计划入市的项目还有6个未入市,二季度计划入市的项目也还有19个项目未入市(含一季度顺延的3个项目)。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2.上半年广州交易中心城市更新项目交易金额增长近1倍

7月19日,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梳理,上半年该中心共组织实施城市更新招商项目24宗,同比增长26.32%;交易金额达1960.99亿元,同比增长99.46%;改造土地面积达2083.24万平方米。

从分布区域看,上半年进场交易的广州城市更新项目中,中心五区的集中在海珠区(6宗)、荔湾区(3宗)、越秀区(1宗);外围六区集中在黄埔区(10宗)、番禺区(2宗)、增城区(2宗)。黄埔区进场项目数量居各区之首。

从改造面积看,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旧村改造项目改造面积最大,为393.34万平方米。

从投资金额看,海珠区凤阳街凤和(康乐村、鹭江村)更新改造项目投资金额最高,为346.64亿元。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3.我国境内首部个人破产法规第一宗案件裁定生效

7月19日,我国境内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一宗案件裁定生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在深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保连续满三年的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不抵债的,可以依法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经过三年受到严格行为限制的免责考察期,可免除其剩余债务。

文章来源:晶报

4.深圳交通综合治理26项措施提升市民体验

7月19日,深圳市出台《深圳市交通综合治理2021年工作计划》。2021年,深圳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将积极持续推进从“治理交通拥堵”向“提升出行服务”拓展,工作重点以提升“车的效率”和“人的体验”为主线,重点推出包括综合实施精准整治拥堵区域、综合提升交通出行服务、完善薄弱地区基础设施等在内的几大举措,计划完成26项行动(含523个工程项目),以进一步打造高效能、高融合、高品质城市交通运行体系,提升市民出行的获得感。

文章来源:深圳特区报

5.龙岗发布优化营商环境“29条”措施,压缩城市更新规划审批时间

7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发布《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更好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围绕空间供给、政务体系、企业服务、要素保障、法治环境等5大类推出29条具体措施。

其中,在增加空间供给方面,①构建随用随供“产业用地标准库”。2021年新增入库产业用地34块,在库面积不少于1.6平方公里;2022年新增储备“熟地”116块、在库面积不少于3.1平方公里。②实现产业新出让用地“龙岗90”速度。压缩供地时间,将项目洽谈到供地时间从1-3年压缩到90个工作日内。③开展高标准定制化产业用房建设行动。以“定制化+预招商”模式,建设一批可租可售、质优价廉、功能适配的产业用房。到2022年新建高标准制造业用房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到2025年新增高标准制造业用房不少于250万平方米。④实施工业园区提质增效工程。集中破解存量产业空间小散乱旧的问题,出台专项政策,鼓励国有企业、社区股份公司、市场产权主体,通过“统租+改造+运营替代”或自改等途径,改造提升存量工业园区,2021年首批改造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力争2025年改造面积突破200万平方米。⑤开展产业用房租赁市场专项整治。每年8月定期开展为期1个月的产业用房租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虚增水电费、增加公摊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城市更新方面,①优化城市更新业务审批流程,在更新单元计划、规划阶段,将计划阶段审批时间压缩17个月,规划阶段审批时间压缩3个月。②“简化+减负”优化更新项目资金监管,修订《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专项监管资金管理办法》,取消回迁过渡费专项监管资金,缩小次期公共设施用地搬迁补偿专项资金监管范围,延后监管资金缴纳时点约2年。③优化集体土地(物业)处置流程,将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选取合作方的时间点从原“留用地批复后”提前至“签订四方协议后”,实现项目进入选取合作开发主体程序的时间缩短6个月以上,2021年内修订发布《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简化集体用地项目开发交易程序。

文章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在线

6.中央出台三孩政策的支持举措 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

7月20日晚,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支持三孩生育相关政策举措大致有: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给相关人员在个税专项扣除、购房租房优惠、上学等方面给予相关的生育支持。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文章来源:观点

7.深圳市住建局印发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操作指南

7月21日,深圳市住建局印发《深圳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操作指南》。《操作指南》指出,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向实施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商业银行申请新开立住房租赁资金专用账户,或将已开立的对公账户转设为专户,并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监管银行在为住房租赁企业开立专户时,应当参照对公账户开设流程核实其实际经营场所。监管银行应当在收到市租赁平台推送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对专户入账资金进行识别,区分租金、押金及其他资金的数额。对于租金押金监管,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开展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在单个租金支付周期内收取的租金超过3个月租金数额,或者收取的押金超过1个月租金数额的,监管银行应当对超过部分的资金进行监管,或者由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相应的银行保函进行担保。住房租赁企业在与承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前,应当向承租人书面告知有关资金监管、银行保函等规定,以及押金、租金预付风险等,并由承租人签字确认。

此外,日前,深圳住建局公布第一批住房租赁资金监管银行名单,第一批监管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15家。其中,大部分银行的通道费率不超过2.5‰。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8.深圳地铁交出上半年成绩单

7月21日,深圳地铁集团公布“半年考”成绩单。在建17条共235公里地铁线路、6条共332公里国铁及城际线路、5个枢纽等重大项目投资加速;62个智慧地铁项目和121项技术创新研究集加速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扎实推进;产业链逐步完善,深铁建材市场化取得重要突破。截至目前,城际铁路方面,5条线6个城际铁路项目先开段开始施工,4条国铁及城际铁路、5条城轨项目获工可批复。重点工程项目取得积极进展,岗厦北、大运、黄木岗三个枢纽主体结构已大部分完成,西丽、机场东、光明城、清水河枢纽开展设计工作,黄木岗枢纽站城一体化开发方案获批。

文章来源:深圳晚报

9.深圳4宗产业用地成功出让

7月18日,深圳挂牌5块宗地,土地总面积为87957平,建筑总面积372790平,总挂牌起始价36840万元。其中,4宗新型产业用地成功出让,1宗地中止出让。龙华民治A810-0050宗地,7月16日发布公布中止出让程序。其他宗地相关信息如下:

文章来源:凤凰网房产深圳站

10.2021年第二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监测报告发布

日前,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发布《2021年第二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监测报告》。《报告》显示,第二季度全国总体地价增速微幅上升,商服地价环比增速连续4个季度保持上升,住宅地价环比增速由降转升,一线城市住宅地价环比增速放缓,工业地价环比增速转升为降,各用途地价同比增速持续上升。《报告》指出,第二季度从环比看,全国105个主要监测城市总体地价增速为0.70%,增速较上一季度上升0.07个百分点。从同比看,全国主要监测城市总体地价较去年同期增长 2.67%,增速较上一季度上升0.23个百分点。同期,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商服、住宅及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负增长;住宅用地供应占比下降。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建设用地供应面积为5.82万公顷,环比增加3.24%,同比下降10.36%。还分析认为,房地产及土地市场将继续在理性区间内运行,预计2021年第三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地价保持平稳上行态势,部分热度较高地区房地产调控压力仍然较大。

文章来源:自然资源部微信公众号

11.八部门联合发文持续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

7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通知》要求,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通知》提出,此次将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在房地产开发领域,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在房屋买卖领域,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在住房租赁领域,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文章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12.前海58项创新全国推广

近日,从前海管理局获悉,前海已累计推出645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58项,全省复制推广82项,全市复制推广165项,形成了包括建立出口退税快速直达市场主体服务机制、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银行业务中的应用、实施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在内的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充分发挥了前海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试验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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