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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逐句点评入室打人案调查通报:民心不可欺,民意不可违

2022-12-22 07:00来源:网络本地 0人已围观

摘要随着湖南浏阳纪委监委对入室打人事件的调查出炉,舆论并没有平息,反而愈演愈烈。有人为浏阳的处理叫...

随着湖南浏阳纪委监委对入室打人事件的调查出炉,舆论并没有平息,反而愈演愈烈。

有人为浏阳的处理叫好,有人呼吁党纪政纪不能代替国法,要求追究廖某刑责,有人为廖某叫屈,也有人要求追究受害者危某“破坏门锁”的责任。

我们是民主法治国家,允许发出不同声音,也允许公民对热点问题进行讨论。我是一名拥有20多年新闻工作经验的记者,也是一名党员。下面,我根据自己的认知,为大家逐句分析点评湖南浏阳纪委监委的通报,请大家自行判断,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人间正道是沧桑。

说明:黑色文字是通报原文红色文字是我的点评分析,蓝色文字为本文正文。

荷花街道办事处综治中心主任廖勇

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通报是以“微浏阳”微信公众号的名义发出,标题明显是新闻体,但落款是“浏阳市纪律监委”,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两种体裁明显混用了。我觉得,正确的标题应该是《关于网传入室打人事件的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通报》。

2022年11月29日,浏阳市荷花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管理岗九级)廖勇殴打危某,造成恶劣影响,引发广泛关注。11月30日,浏阳市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对双方当事人、在场人员、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询问,调取危某家中视频、小区物业相关视频及书证材料,依规依纪依法对该案件及网民反映的其他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第一段基本上表述明确。)

一、调查情况

1.关于廖勇殴打危某的情况。因疫情防控需要,危某所居住小区物业保留主出入口(这一句把危某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为很多人口中的“打人有因”。但通报没有说明,物业这样做是否合规合法。小区里的公共设施都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是业主请来服务的。小区封闭,须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因疫情防控需要”由谁来评判?物业吗?国20条明确规定,小区大门不得封闭。物业因“疫情防控需要”封门,是否违反国20条?是否属于层层加码?小区大门属于消防通道,为消防通道上锁,是否违反法律?危某砸坏危害全体业主人身安全的门锁,合法、合理、合情,不能成为廖某打人的“原罪”?)

将危某居住楼栋临近的西北门予以临时关闭(到底是只封了西北门,还是只保留了一个主门?封门是物业自主行为,还是街道办要求?封门的依据是什么? “疫情防控”四个字不是万能的,不能被滥用)。危某于11月28日晚上将西北门出入口门锁损坏(第一段表示有监控视频,为什么不放出来?有图有真相,才能让人信服),小区物业将此情况向荷花街道办事处报告(正常情况下,难道不是向派出所报案?没有执法权的综治办有什么权力来代替警方处理?)

11月29日上午10时许,廖勇带领荷花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3名巡防队员(系劳务派遣人员)陈某、张某、伍某某前往危某家,处理危某因损坏小区门锁与小区物业产生的矛盾纠纷(综治办只能“调解”,不能“处理”吧?处理危某与物业之间的矛盾,为何物业不现身?从疑似带着警具,四人上门来看,有上门抓人的倾向,这与后面廖某等四人拉拽危某去派出所可以印证。)

廖勇上门出示工作证并说明来意,危某不同意廖勇等人进入家中(请注意这一点,危某不同意四人进入家中!),廖勇要求其去派出所说明情况,危某不同意,廖勇等4人上前拉拽危某(廖某并非公安民警,出示的只是工作证件,而非警官证。廖勇要求危某去派出所,与法无据。拉拽危某有强迫之意,此举更是违法。如果是公安民警口头传唤,则危某必须服从,否则警方可以强制执行)

后廖勇提出可不到派出所,到危某家中沟通,危某同意(危某难道不是被协迫,才让四人进家门?因为不让他们进门,危某就被拖走了!这和闯入危某家中有什么区别?)。廖勇等4人进入客厅,在进一步沟通过程中,廖勇言语粗暴并殴打危某(有视频为证,无须多说。通过当地网友的方言转文字,可以看出来,基本上是廖某在辱骂、羞辱危某。危某面对四人,一度服软)

廖勇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违法(违纪已经处理,严重违法呢?后面没有交待清楚)。事后,廖勇等4人已当面向危某及家人赔礼道歉(是哪个事后?是打人之后?是威胁危某删除视频之后?是视频曝光之后?是纪委监委介入调查之后?还是有处理结论之后?)

2.关于网友反映的其他情况。2020年6月30日百姓呼声反映廖勇收受某企业老板好处的问题系2017年9月7日的重复举报件。原举报件经浏阳市纪委调查,未发现廖勇有上述行为,案件已于2017年9月19日办结,并及时向信访举报人进行了反馈。2022年5月9日晚,廖勇在某KTV为妻子庆祝生日(据网友反映,当日浏阳当地正处于管控期,有待查证,通报也应说明),廖勇酒后将在走廊上躲酒的其妻闺蜜拉回包厢,过程中有搂抱动作。其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

2022年7月11日,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廖勇等部分业主私占车位问题。经查,廖勇等部分业主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目前已责令整改到位(一名共产党员,一名综治办主任,私占车位多久?整改的措施是什么?"到位"如何解读,一退了之?廖某有没有被处分?至少是诫勉谈话吧?有没有退赔私占期间的费用?有没有向相关单位道歉?)

二、处理结果

廖勇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群众纪律,在处理危某与小区物业矛盾纠纷中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违反生活纪律,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廖勇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既然严重违纪违法了,违纪处理了,违法呢?不说明白,容易让群众误以为以纪代法)

陈某、张某、伍某某作为街道综治巡防队员,在参与处理危某与小区物业矛盾纠纷中,侵犯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浏阳市纪委监委给予廖勇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由管理岗九级降为管理岗十级;责成荷花街道办事处对陈某、张某、伍某某予以辞退。

(打人者保留了公职,被上司叫去助威的三人被开除,让群众想到了“临时工背锅”的结局。此外,群众从视频中看到,三名巡防员手中明显带有手铐类的警具,通报应该回应清楚,到底是不是警具,如果是的话,要查明来源)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荷花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依纪处理(怎么处理的,说明白很难吗?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下属还有违纪前科,办事处是如何管理的?是如何对党员进行“三学一课”教育学习的?)

浏阳市纪委监委

2022年12月3日

最后,让我们记着,公道在人心,民意不可违。廖某违纪违法是事实,任何为其洗白的行为都是徒劳,任何推诿包庇只能纵容违法犯罪,只能让人民群众失去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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