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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电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处罚

2022-12-28 14:17来源:网络本地 0人已围观

摘要12月27日上海机电公开信息显示,上海机电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干锦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

12月27日上海机电公开信息显示,上海机电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干锦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处罚。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截至2021年4月30日,上海电气已知悉其可能因电气通讯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逾期等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于2021年5月1日施行后,上海电气应依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在不晚于2021年5月7日披露上述重大事件,但其直至2021年5月30日才发布《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对电气通讯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无法变现等可能对公司的归母净利润造成83亿元损失的重大风险予以公告,属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上海电气就电气通讯针对环球景行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申实业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等专网通信业务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752.14万元,未能恰当计量前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导致上海电气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上海电气2020年年报就前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少计提5.18亿元,导致上海电气多计利润总额5.18亿元,占上海电气当期利润总额的8.16%。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万元罚款

对陈干锦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上海机电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上海机电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69.33亿元,同比下降7.13%;归母净利润7.66亿元,同比下降18.11%;扣非净利润7.53亿元,同比下降15.34%;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80.12亿元,同比上升17.8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41亿元,同比上升10.8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36亿元,同比上升15.38%;负债率60.76%,投资收益1.94亿元,财务费用-1.95亿元,毛利率15.92%。

上海机电(600835)主营业务:电梯制造、冷冻空调设备制造、印刷包装机械制造、液压产品制造、焊接器材制造、人造板机械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及电机制造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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