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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发展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2022-12-29 17:13来源:网络本地 0人已围观

摘要12月28日上实发展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

12月28日上实发展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1.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你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发布临时公告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实龙创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龙创”)未经审计的应收类款项合计约人民币26.15亿元,其中部分业务涉及融资性贸易,该类业务所涉及的应收类账款可能存在不可收回的风险。经查,你公司不晚于2021年12月15日知悉上实龙创应收类款项存在不可收回风险,可能对你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披露重大风险提示公告2.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2020年12月15日,上海市虹口区土地发展中心与你公司签订《收购东大名路815号(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收购东大名路815号(东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与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高阳宾馆有限公司签订《收购东大名路879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拟收购你公司及上海高阳宾馆有限公司持有的东大名路815号(西侧、东侧)、879号地块房地产,三份合同总金额为9.3亿元。但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3月31日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订立上述重大合同。3.虛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上实龙创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通过虛构交易的方式虛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的情形,导致你公司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上实发展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上实发展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0.22亿元,同比下降55.86%;归母净利润-1.13亿元,同比下降129.91%;扣非净利润-1.41亿元,同比下降142.36%;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4亿元,同比下降13.9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014.16万元,同比下降151.4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978.67万元,同比下降334.0%;负债率75.4%,投资收益-1375.3万元,财务费用9042.18万元,毛利率26.13%。

上实发展(600748)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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