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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2023-01-06 07:38来源:网络本地 0人已围观

摘要1月4日阳光城公开信息显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林腾蛟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

1月4日阳光城公开信息显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林腾蛟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债务的本金共31笔69.58亿元,逾期时间为2021年3月、9月、11月、12月;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共123笔301.91亿元,其中92笔232.33亿元为2022年1月至4月新增逾期。对上述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情况,公司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4月30日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才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4月30日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总额69.58亿元、301.91亿元。截至2022年6月24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376.88亿元。其中2022年5月新增逾期5笔5.5亿元,2022年6月新增逾期32笔60.92亿元。对上述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情况,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6月24日才披露截至当日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总额376.88亿元。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357.66亿元,其中2022年7月新增逾期14笔14.26亿元,2022年8月新增逾期4笔2.55亿元。对上述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情况,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2年8月31日才披露截至当日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总额357.66亿元。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阳光城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阳光城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87.49亿元,同比下降54.64%;归母净利润-59.37亿元,同比下降303.81%;扣非净利润-70.41亿元,同比下降8221.25%;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94.94亿元,同比下降16.7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3.72亿元,同比下降358.1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3.17亿元,同比下降32.2%;负债率90.05%,投资收益1.06亿元,财务费用22.22亿元,毛利率9.43%。

阳光城(000671)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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