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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希望放开、有人投诉扰民 燃放烟花爆竹这事你怎么看?

2023-01-07 07:17来源:网络本地 0人已围观

摘要1月4日晚,在西安大都荟小区南广场前,很多人聚集在此欣赏小朋友燃放的烟花。家住永宁门附近的杨女士从...

1月4日晚,在西安大都荟小区南广场前,很多人聚集在此欣赏小朋友燃放的烟花。

家住永宁门附近的杨女士从元旦开始,每晚都被烟花表演“包围”,震耳欲聋的炮声让她忍无可忍,浐河沿岸、曲江部分区域也同样存在这种现象。记者注意到,从跨年夜开始,包括西安在内的全国不少城市,都出现了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燃放烟花爆竹能否解禁成为最近讨论的热点话题。

现状 摊贩公开售卖 不少市民在燃放

从跨年夜开始,每到天黑,就能听到的远近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在街边转角处,甚至有可能欣赏到一组绚丽的烟花表演,这是不少市民近来的感受。记者4日下午走访科技路沿线、边家村十字、曲江春临二路沿线发现,很多小区外都有年轻人拉着露营推车售卖烟花爆竹。卖的最火爆的当属“加特林”烟花,一般80到100元左右一个。这种烟花名字由射速快、火力猛的加特林机枪而来,能够连续发射,升入高空能绽放出大范围火花,成为许多年轻人必打卡的“网红烟花”。

“今年没有往年查得那么严,所以我一直在这儿摆摊,但是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先小范围卖一点。”科技路沿线西安大都荟小区外,一位销售烟花爆竹的摊贩告诉记者,自己从元旦前后开始售卖烟花,主要销售一些适合小孩子玩耍的无声烟花。

对此,高新区一位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目前并未接到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所以仍将继续执行既往的“禁燃令”。不过,他也透露,最近遇到销售和燃放的情况多数以劝导为主。而在1月4日,未央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倡议书、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和公安西咸分局联合发布通告,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声音 希望用绚丽的烟花助添浓浓的年味

“烟花好美,放烟花能够上传视频到网络‘炫耀’一下吧!”“生活比较压抑,想借着新年的喜庆氛围用传统方式庆祝一下。”“年味越来越淡,希望用绚丽的烟花助添浓浓的年味。”“想象一下,当我们一大群人人手一支‘加特林’,火力全开,烟花四起,响声震天,多么壮观。”记者随机采访一些购买烟花的市民如此说道。

从事地质调查工作的杨先生表示,儿时记忆里的新年,家家户户在鞭炮声中辞旧迎新,总觉得那种欢悦和喜庆才是真正的中国年。“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等习俗应该规范,但不要扼杀,爆竹一响,辞旧迎新,这也是提个心劲儿。”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杨先生说道,过年噼里啪啦的爆竹声除旧迎新,既带有喜庆的仪式感,更包含着人们对新年的美好愿望。他说,特别是今年春节将至,自己和经历了三年疫情煎熬的朋友空前渴望一个团圆热闹的新年,希望西安今年能适度放开燃放烟花爆竹,让人能通过燃放烟花爆竹宣泄不好的情绪,得到心灵慰藉。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市民王女士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出台具体措施,让市民在划定的区域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鞭炮声中的年过得才有年味儿,少了烟花爆竹的年显得格外冷清。”适度放开既能满足这一春节习俗的传承,也能增添喜庆气氛。

问题 环境污染和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对此,也有市民持不同意见,认为禁止燃放的规定应该继续坚持。特别是1月2日晚,碑林区中贸广场广告牌上燃起熊熊大火,目击者表示,事故发生时附近有不少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有火星不慎落到了广告牌上引发火灾。该事件迅速冲上本地热搜,很多市民对随意燃放烟花的安全性提出了质疑,并指出“这就是禁放烟花爆竹的原因”。“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隐患较大。”一位从事消防安全的业内人士说。

记者注意到,每年因为烟花爆竹不安全燃放引发的事故时常见诸媒体。“西安消防”官方微信5日也发布一则重要提醒,提醒市民选择宽敞、安全的地方燃放;未成年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有家长看护;饮酒后绝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他人窗口和楼上的窗台、阳台、平台,防止火星下落后引起火灾等。

“平时保洁1个多小时清扫完,今天早上6点半开始打扫,打扫干净需要2个多小时,早上已经扫了满满3堆拉走了,炮皮纸屑等残余废弃物确实导致工作量大增。”1月5日9时许,高新区团结南路与科技路十字东南角口袋公园内的保洁员告诉记者,最近晚上燃放烟花爆竹的人比较多,地面上燃放后残留的黑点痕迹很难清理,更不用说挂在树枝上以及发射出去的其他残留物。

而王女士则认为,最近雾霾这么严重,再燃放烟花爆竹的话实在不敢想象,还有诸如燃放时的噪声扰民等问题,她的观点也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心声。“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引起支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长期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巨大的鞭炮声所发出的噪声对人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影响,不仅会损害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

专家 寻找传统与需求之间的平衡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有些地方已由禁放改为限放,但是大多数城市还是坚持全年禁放,而从元旦开始席卷全国的燃放行为,更多的是“违规燃放”。

对此,西北大学中国节庆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韩养民表示:“传统节日作为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记录着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文化内容,积淀着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内涵。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作为一种老传统,要聆听老百姓的声音。”他说道,亲友相聚是最高兴的事情,从传统文化角度说,应根据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增加传统节日对于年轻人的吸引力,让他们愿过节、乐传承,找到传统与需求之间的平衡点,这些都更考验管理智慧。

“限时段,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邻里矛盾;限区域,能最大程度避免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损坏,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市容环境整洁,不给环卫工人增加负担。”市民徐先生说道,限放烟花爆竹,其他城市有先例,具有可行性。市民韩女士则认为,限放烟花爆竹,除了每个人有这个意识,还需要政府部门有所作为。譬如,市场供销部门把好安全关,生产销售安全、环保的烟花爆竹,城管等部门提前选定烟花爆竹燃放的时段、区域,广而告之并加强监管,引导公众从限放走向自觉禁放,从而共护净土蓝天、清新空气。

提醒 政策尚未改变 市民仍要遵守相关规定

记者留意到,西安市制定的《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在全市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该条例是为切实减少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安实际制定的,这也是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很多市民转发的2022年1月20日西安市公安局发布的《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的法律依据。

《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性行政法规,它具有法律文件的性质。《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则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西北大学中国节庆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韩养民提醒市民:“现有政策尚未改变,市民仍要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 文/图 记者 陈静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注意事项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的传统习俗,逢年过节,当然少不了燃放烟花。但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引起的火灾起数都占有不小的比例,造成的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惨重。因此,欢度佳节莫忘防火,应注意以下几点:

1.燃放烟花爆竹时应选择在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按照说明要求正确燃放,不要在室内、窗口、走廊、楼道、阳台等空间狭窄的地点燃放,不要从楼顶、阳台、窗户等高处向外(行人、车辆)投放已点燃的烟花爆竹,防止火星落下或喷溅到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2.严禁在繁华的街道、公共场所、建筑、变电站、山林、高压线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合燃放。遇到大风天气时,千万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否则极易引发火灾。

3.在燃礼花类、组合类烟花时,应将烟花平放于地面,不要将烟花倒置燃放,防止在燃放过程中发生意外。燃放后应仔细检查,如果发现烟花爆竹残片上有阴燃火星时,要立即采取用脚踩灭、用沙土扑灭等有效措施,确保将其熄灭。

4.要加强未成年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为安全起见,未成年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要有成年人陪同看护,以防他们在燃放时将点燃的爆竹随意乱抛,导致爆竹横飞,蹿进可燃物中引起火灾。

5.春节期间,居民应及时清理阳台和窗户可燃杂物。室内无人时,要关窗户,不在阳台和窗外晾晒衣被,避免引起火灾。

6.乡村燃放烟花爆竹要避开柴草,以免引起火灾。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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