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本地 >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 你怎么看?

2023-01-07 07:21来源:网络本地 0人已围观

摘要关于燃放烟花爆竹 你怎么看?记者注意到,从跨年夜开始,包括西安在内的全国不少城市,都出现了市民违规...

有人希望放开 有人投诉扰民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 你怎么看?

专家意见:政策改变前市民仍应遵守规定

家住永宁门附近的杨女士自元旦起,每晚都被烟花表演“包围”,震耳欲聋的炮声让她忍无可忍。据悉浐河沿岸、曲江部分区域也同样存在这种现象。记者注意到,从跨年夜开始,包括西安在内的全国不少城市,都出现了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燃放烟花爆竹能否解禁成为大家最近讨论的热点话题。

现状:摊贩公开售卖 很多市民在燃放

不少市民发现,从跨年夜那天开始,每到夜晚,就能听到四面八方传来的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不出意外,在街边转角或许就能欣赏到一组绚丽的烟花表演。记者4日下午走访科技路沿线、边家村十字、曲江春临二路沿线发现,很多小区外都有年轻人拉着露营推车售卖烟花爆竹。卖的最火爆的当属“加特林”烟花,此种烟花名字由加特林机枪而来,因射速快、火力猛而得名,每个售价为80元-100元不等,能够连续发射,升入高空能绽放出大范围火花,成为许多年轻人必打卡的“网红烟花”。

“今年没有往年查得那么严,所以我一直在这儿摆摊,但是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先小范围卖一点。”科技路沿线西安大都荟小区外,一位销售烟花爆竹的摊贩告诉记者,自己从元旦前后开始售卖烟花,主要销售一些适合小孩子玩耍的无声烟花。

对此,高新区一位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目前还未接到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所以仍将继续执行既往的“禁燃令”。不过,他也透露,最近遇到销售和燃放的情况多数以劝导为主。

1月4日晚,在西安大都荟小区南广场前,很多人聚集在此欣赏小朋友燃放的烟花。记者 陈静 摄

百姓:放松心情 传承民俗

“烟花好美,放烟花能够上传视频到网络‘炫耀’一下吧!”“生活比较压抑,想借着新年的喜庆氛围用传统方式庆祝新年。”“年味越来越淡,希望用绚丽的烟花助添浓浓的年味。”“想象一下,当我们一大群人人手一支‘加特林’,火力全开,烟花四起,响声震天,多么壮观。”……购买烟花的市民说道。

从事地质调查工作的杨先生表示,儿时记忆里的新年,家家户户都在鞭炮声中辞旧迎新,总觉得那种欢悦和喜庆的氛围才是真正的中国年。“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等习俗应该规范,但不应该扼杀,爆竹一响,辞旧迎新,也是提个心劲儿。”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杨先生说道,过年燃放烟花爆竹,噼里啪啦的爆竹声除旧迎新,既带有喜庆的仪式感,更包含着人们对新年的美好愿望。

今年春节将至,经历了疫情煎熬的人们空前渴望一个团圆热闹的新年,希望西安今年能适度放开燃放烟花爆竹,毕竟经历了三年疫情,心情不同往日,每个个体能投通过燃放烟花爆竹宣泄不好的情绪,得到心灵慰藉。

对此,也有市民持不同意见,认为禁止燃放的规定应该继续坚持。王女士说,最近雾霾这么严重,再燃放烟花爆竹的话实在不敢想象,还有诸如燃放时的噪声扰民等问题,她的观点也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心声。

问题:环境污染和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1月2日晚,碑林区中贸广场广告牌上燃起熊熊大火,事故发生时附近许多群众在燃放烟花爆竹,有火星不慎落到了广告牌上引发火灾。随后,该事件迅速冲上本地热搜。记者注意到,每年因为烟花爆竹不安全燃放引发的事故不胜枚举。

“西安消防”官方微信5日也发布一则重要提醒,提醒市民选择宽敞、安全的地方燃放;未成年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有家长看护;饮酒后绝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他人窗口和楼上的窗台、阳台、平台,防止火星下落后引起火灾等。“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隐患较大。”一位从事消防安全的业内人士说。

“平时保洁1个多小时可以清扫完的道路,今天早上从6点半开始打扫,打扫干净需要2个多小时,早上已经扫了满满3堆垃圾,炮皮纸屑等残余废弃物确实导致环卫人员工作量大增。”1月5日9时许,高新区团结南路与科技路十字东南角口袋公园的保洁员告诉记者,最近晚上燃放烟花爆竹的人比较多,地面上燃放后残留的黑点痕迹很难清理,更不用说挂在树枝上以及发射出去的其他残留物。

另外,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引起支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长期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巨大的鞭炮声所发出的噪音对人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影响,不仅可能会损害听力,还可能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

执法人员看到有人在勿幕门外放烟花,到场劝阻制止。记者 陈静 摄

建议:寻找传统与需求之间的平衡点考验智慧

根据最新版《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在山东滨州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可以有限制燃放。而在山东东营市,全市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共有7天,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且该政策已施行一年时间。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有些地方已由“禁放”改为“限放”,但是大多数城市还是坚持全年禁放,而从元旦开始席卷全国的燃放行为,更多的是“违规燃放”。

对此,西北大学中国节庆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韩养民表示,节日文化应该重视,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作为一种老传统,更要聆听老百姓的声音。“传统节日作为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记录着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文化内容,积淀着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内涵。”他说道,亲友相聚是最高兴的事情,从传统文化角度说,不应强行被条条框框束缚,应根据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增加传统节日对于年轻人的吸引力,让他们愿过节、乐传承,找到传统与需求之间的平衡点,更考验管理智慧。

“限时段,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邻里矛盾;限区域,能最大程度避免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损坏,保障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市容环境整洁,不给环卫工人增加负担。”市民徐先生说道,限放烟花爆竹,其他城市有先例,具有可行性。限放烟花爆竹,除了增强个人意识,还需要政府部门有所作为。譬如,市场供销部门把好安全关,生产销售安全、环保的烟花爆竹,城管等部门提前选定烟花爆竹燃放的时段、区域、地点,广而告之并加强监管,引导公众从限放走向自觉禁放,从而共护净土蓝天、清新空气。

提醒:市民应遵守现行规定 违反规定燃放的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留意到,为切实减少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安实际,我市制定《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在全市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这也是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很多市民转发的2022年1月20日西安市公安局发布的《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的法律依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性行政法规,它具有法律文件的性质。

2022年1月20日西安市公安局发布的《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西北大学中国节庆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韩养民提醒市民:“在现有政策改变之前,市民仍要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静)

编辑:橙子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