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本地 >

划重点!南海区积分入学9大热门问题答疑→

2023-04-22 09:05来源:网络本地 0人已围观

摘要@南海家长这9大热门问题答疑你需要了解赶紧来看看↓↓01问积分入学对象?答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

  @南海家长

  这9大热门问题答疑

  你需要了解

  赶紧来看看↓↓

  01

  

  积分入学对象?

  

  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小学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初中为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可在其居住地所在村(居)新市民积分窗口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

  02

  

  申请积分入学必须提交资料有哪些?

  

  1、填写《2023年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南海区办理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足以证明亲属关系的,须同时提供出生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03

  

  夫妻双方能否同时申请积分入学?

  

  不能,夫妻双方同为南海区新市民的,只需积分高的一方申请即可。

  04

  

  入学积分怎么计算?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文件规定,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和各区自定指标组成。

  入学总积分=基础分+加分+各区自定指标分。

  05

  

  已入读的儿童能否重新报读一年级?

  

  不能,因为已入读的儿童已建立了全国学籍号,而全国学籍号是全国唯一的,跟随学生整个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阶段,一经建立,就无法重新建立。

  06

  

  出现“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情况怎么办?

  

  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

  07

  

  对评分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新市民在申请积分制服务过程中,对核查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分结果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镇(街道)积分办申请再次核查。

  镇(街道)积分办应在成绩公示期内将材料转送相关职能部门再次核查,相关职能部门应在成绩公示期内完成再次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积分办,由积分办统一回复申请人。如果核查后积分结果排名变动的,应当再次向社会通告。

  08

  

  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能否作为房产的证明材料?

  

  不能,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文件规定,房产项目加分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不作为房产评分依据。

  09

  

  房产与他人(除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共同共有的怎么计算分值?

  

  房产情况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拥有多个房产证明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面积计算积分,最高可计144分。若不动产产权份额是和其他人共同共有的,按证件记载的份额计算和确认积分。

  更多教育招生信息

  请持续关注南海发布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