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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出台!事关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

2023-08-30 14:59来源:网络本地 0人已围观

摘要日前,新修订的《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明确规定了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及申购流程, 符合规定条...

日前,新修订的《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明确规定了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及申购流程,符合规定条件的购房家庭可按房屋总价的50%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并持有50%的产权份额。

据悉,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共有产权保障房相关细则的落地将进一步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提升无锡住房保障水平和供应能力,有效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

所谓共有产权保障房,指的是政府与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份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家庭与政府各占50%产权份额。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50%的产权份额意味着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在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时,只需支付总价的50%,即单套销售价格×产权份额(50%)。

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修订的《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办法》明确了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满5年;

3.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4.家庭金融资产、车辆等情况,符合本市市区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

1.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未满5年或者已领取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未满5年的;

2.正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廉租住房的;

3.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

记者了解到,相较于老办法,新办法不断优化举措,全面助推共有产权新实践真正落地。“共有产权保障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并进行动态管理,有利于政府优化供给结构,提高资源要素的使用效率。”该负责人说,消费者购房后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的缴纳严格按照购房合同约定进行,更契合《民法典》物权编所有权分编共有制度有关规定。同时,为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新办法进一步优化了投资建设模式,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管理保障房建设。

从市住建部门了解到,2020—2021年,无锡市区先后启动龙塘岸后五巷B地块、惠景家园二期、新街家园二期、东璟家园F1地块4个保障房项目建设,其中龙塘岸后五巷B地块保障房和惠景家园二期保障房预计将于今年年底竣工交付,新街家园二期保障房和东璟家园F1地块保障房也正在加速建设中。共有产权保障房什么样?根据新修订的《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办法》,该类保障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一室户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5平方米,二室户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少量配置建筑面积95平方米左右的三室户,仅向有不同性别子女且子女均大于8周岁的家庭供应。

据介绍,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具体流程分5步走:购房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完成初审并公示;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完成复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完成终审并公示;购房家庭按核准时序进行轮候。

值得一提的是,购房家庭在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后,如果遇到特定情形,还可以申请政府回购。根据规定,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5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购房家庭可退出所购买的房屋,由代持机构原价回购:1.购房家庭成员的户口全部迁离本市或者全部出国定居的;2.购房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救治需要筹集资金的;3.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负责人介绍,和商品房类似,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也可办理按揭,房屋交付使用后,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需要注意的是,共有产权保障房的不动产权证上会有“共有产权保障房”几个字的注记,并记载共有人和共有方式。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购房家庭可以上市转让共有产权保障房。

新办法强调,共有产权保障房购房家庭如违规取得申购资格,将面临取消资格等严重后果。根据规定,申请家庭不如实填报申请文书,故意隐瞒或者虚报身份相关状况,或者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禁止其5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已骗购房屋的,责令其腾退住房,并按照同类地段市场租金标准全面积收取住房占用期间的租金。拒不执行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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