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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打了怎么赔偿标准

2023-11-28 09:14来源:网络本地 0人已围观

摘要在确定赔偿标准时,需要先确定赔偿的种类和计算方式。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需要先确定赔偿的种类和计算方式。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计算赔偿金额时,需要查清相关数据,以便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这些数据包括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如职工日平均工资、人均消费支出等。

    除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直接费用外,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是赔偿的重要项目之一。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如果造成残疾,还应当支付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如果造成死亡,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与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相同。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还需要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如果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如果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还应当适当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被别人打了怎么赔偿标准

一、赔偿责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赔偿范围

    1.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赔偿标准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9.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 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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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予以支持。

    被别人打了怎么赔偿标准

一、赔偿责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赔偿范围

三、赔偿标准

    1.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1)挂号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收费标准为准,非就诊治疗单位除外。

    (2)检验费: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所进行的有关医疗仪器检查和护理所收取的费用。

    (3)药品费:主要是指西药类药品。如用一般的消炎药,价格在几元到几十元之间;如用一些免疫调节药,几十元甚至几百元也是有的。中药可根据药品的等级并收取费用。

    (4)手术费:主要是指实施手术中所收取的费用,包括手术仪器使用费,一次性用品费和人工操作费等。

    (5)材料费:主要是指医疗器械及药品的专用材料所收取的费用。如假肢材料费等。未注明收费标准的均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需要注意保留原始收费票据和清单。比如注射止血敏时需另加收注射材料费2元/支。如果是收费不明的材料或未标明价格的药品,一般是不予报销的。

    (6)住院期间的床位费和输血材料费(不包括献血输血费用):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使用需自付床位费的床、椅、翻身床等时,可按表B-1所列金额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在住院期间使用自付材料时(如部分特殊的化验和检查材料),可按表B-3所列金额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需使用自付药品费用的,按本条款“住院期间配制或使用自付药品的费用表”计算支付金额。这些均要在医院的结算单上予以标明并单独列出。

    (7)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属于“受害人的物质损失”。(1)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或者是(2)对于存在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且因这一侵权行为而导致收入减少的情形下根据收入状况进行区分主要有两种情形:①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年×误工天数该种计算方法的缺陷在于对受害人应得收入的多少及计算标准的确定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及不稳定性。②受害人有固定收入且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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