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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科技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2023-01-22 12:33来源:网络本地 0人已围观

摘要1月20日保隆科技公开信息显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祖秋、名誉董事长陈洪凌、副总...

1月20日保隆科技公开信息显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祖秋、名誉董事长陈洪凌、副总经理尹术飞、副总经理王胜全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974416T)存在以下问题:1.2022年2月2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拟收购上海龙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55.74%股权的公告》称,标的公司上海龙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感科技”)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6,378.09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为38,580万元,增值率504.88%。你公司未及时披露龙感科技子公司上海龙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5日已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拟向原股东分红7,246.65万元,将导致标的公司净资产大幅下降、增值率大幅提高的情况。你公司直至2022年4月1日才通过补充公告披露,2022年2月28日标的公司净资产为141.71万元,交易价格较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后的净资产溢价率为1,787.07%。2.2022年3月15日,你公司在《关于公司收购股权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中,对标的公司的预测收入依据、具体预测指标等进行了说明。其中,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标的公司预测收入主要基于已量产客户的订单、定点客户订单及洽谈中的客户预计订单”。但标的公司预测收入实际为根据客户生产计划以及历史产量等信息进行预测,部分预测客户处于会议或电话沟通阶段。同时,你公司将标的公司部分无发货记录的客户、未签订定点合同的客户披露为已量产客户、定点客户。你公司直至2022年12月22日才对上述事项进行更正披露。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974416T)存在以下问题:安徽巴斯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斯巴”)成立于2021年6月,你公司持有其47%股份。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胜全、董事会秘书尹术飞自2021年6月起分别担任巴斯巴董事长、董事。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巴斯巴构成你公司关联人。你公司于2021年9月至12月对巴斯巴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600万元,构成关联交易,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2%。你公司于2022年6月收回上述款项。但你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直至2022年4月28日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保隆科技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保隆科技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2.16亿元,同比上升13.27%;归母净利润1.15亿元,同比下降48.71%;扣非净利润8071.81万元,同比下降36.64%;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1.53亿元,同比上升22.7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242.01万元,同比下降48.2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830.59万元,同比上升52.9%;负债率57.05%,投资收益-95.02万元,财务费用9298.76万元,毛利率27.71%。

保隆科技(603197)主营业务:汽车智能化和轻量化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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