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征集“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单位 奖补结合共创无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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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来源:人民网-广东频道 原创稿人民网广州4月4日电 (朴馨语)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消息,为加强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鼓励各类...
来源:人民网-广东频道 原创稿
人民网广州4月4日电 (朴馨语)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消息,为加强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鼓励各类“无废城市细胞”积极创建,促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提高绿色生产和生活水平,根据《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已印发《中山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鼓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鼓励办法》)。
2022年,《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方案》规划了2022-2025年期间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的路径和重点任务,明确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监管和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体系,解决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性障碍,全面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探索形成“无废城市”建设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模式。围绕工业、农业、建筑和生活四大领域,设定了九个方面共43项工作任务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指标体系。
据了解,本次印发的《鼓励办法》适用于中山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鼓励工作的组织实施,鼓励对象为中山市内完成建设工作并通过考核验收的“无废城市细胞”,具体包括“无废园区”“无废工厂”“无废酒店”“无废餐馆”“无废商场”“无废公园”“无废学校”等,每年评选出一批“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成效显著的园区、工厂、酒店、餐馆、商场、公园和学校,对其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
具体鼓励方式为:对完成建设并通过考核验收的“无废城市细胞”分别授予“中山市无废园区”“中山市无废工厂”“中山市无废酒店”“中山市无废餐馆”“中山市无废商场”“中山市无废公园”“中山市无废学校”等称号并授牌,市无废办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通报表扬;对完成建设并通过考核验收的“无废城市细胞”给予奖补,具体奖补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与市财政局商定;鼓励金融机构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单位在通过考核验收后三年内提供便捷、优惠的担保服务和信贷支持;通过考核验收的“无废工厂”,纳入下一年度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根据《鼓励办法》,中山市现公开征集各类型“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单位,通过验收的单位将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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