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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霸占”车位事件,别再网爆唐沙沙,律师:刘女士做法亦欠妥

2023-05-11 11:04来源:网络本地 0人已围观

摘要前言 一起占车位事件相持不下,火出了天际,竟上了电视新闻,可见霸占者和业主真是铁锤遇上铜刷子——刚上了。 很多人都认为...

前言

一起占车位事件相持不下,火出了天际,竟上了电视新闻,可见霸占者和业主真是铁锤遇上铜刷子——刚上了。

 

很多人都认为霸占车位者蛮横无理,但是事情发展到现在,对方并没有触犯法律,业主也无法出示购买合同。

 

反而“业主”把人家车辆用隔离桩焊死在里面,这样的维权方式是否有点过激?或者说业主在不能证实车位是自己的情况下就把人家车子锁死,这样对吗?

 

孰对孰错?到底该怎样维权?看看律师怎么说。

 

 

霸占两个字被打双引号

事件起因

湖南长沙的刘女士去年购买了私家车位,并在车位挂上了自己的车牌号以宣示主权,但是由于还没有入住车位一直处于空置状态。

 

五一假期之后,刘女士打算入住,却发现车位被人霸占,自己的车位上停止一辆大众车,刘女士的丈夫就拨打了该车主电话。

 

刘女士的丈夫当时比较生气,语气强硬地对着电话说道:“你把车开走,这是我的车位。”

 

 

 

那边的车主名叫唐沙沙,听到这样的言语心也没好气地说:

“我在这里停了两三个月了,一直停的好好的,你说车位是你的,你有证据证明这个车位是你的吗?如果是你的,那就把合同拿出来我看看。”

 

刘女士丈夫理直气壮地说:“你可以去物业核实,车位就是我的,你现在必须得把车挪开,否则后果自负”。

 

唐沙沙

 

事情初看起来,大家肯定说霸占车位者鸠占鹊巢还这么无理,占了两三个月便宜就算了还不挪车,还让人家拿合同,真是无理取闹。

 

可是首先:刘女士的丈夫这样凶巴巴的对一位女士,是不是也有失礼貌、有失风度?

 

其次,他们打一个电话就让人家挪车?如果真的没有购买合同,谁知道他是不是物业的亲戚或者朋友呢?

 

 

事情进一步发展

当时唐沙沙没有去挪车,而是去物业了解情况,希望物业能证实此车位是刘女士的,可物业人员只是拿出了当时卖车位的截图,唐女士并不认可,坚持要看车位的买卖合同。

 

唐沙沙也对记者说过,物业当时先说车位是13楼一位业主购买的,在她软磨硬泡下后来仅提供了一条电脑记录,却显示是和6楼一位业主绑定在一块儿,且不能证明是已经购买了车位。

 

唐沙沙说,她并没有强烈要求购买合同上所有信息都完备,涉及业主的隐私可以打码隐去,她让提供这个购买合同,是防止物业伪装刘女士是业主。

 

物业越证实不了,唐沙沙越觉得这里面有事情。

 

 

事情发展到这里,刘女士以及丈夫很有必要拿出购买合同了,但是他们迟迟不出示合同,这让唐沙沙更加觉得刘女士也未必就是车位的主人。

 

后来,刘女士和丈夫又几次打电话要求唐沙沙挪车,唐沙沙都无动于衷,坚持到底。

 

刘女士气愤之下找来记者曝光,又找来工人把唐沙沙的车四周都焊上了地桩,这样虽泄愤,但这一举动无疑加剧了双方都矛盾和冲突。

 

 

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如果任何一方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事情就不会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而且,刘女士的做法也太过激。

 

剖析一下:

此事一出,所有人都被表面现象蒙蔽了,觉得是唐沙沙是无赖,还网爆唐沙沙。

 

但是,如果车位属实是刘女士的,那就拿出证据让唐沙沙服了,既然拿不出,谁又能保证物业和刘女士之间没有猫腻?

 

其实说到这里,我们也不难发现

第一:唐沙沙也是讲法的人,她就是希望证实这个车位的主人而已。

 

只是唐沙沙应当把矛盾指向开发商或物业,证实开发商跟业主的是一纸“无效合同”(这个合同很可能不是购买合同,而是一个车位长期租赁合同,这个车位是没有房产证的,只有使用权)而不是把矛盾转移到业主之间!

 

 

 

第二:唐女士的质疑是有道理的,只是做法上情商不高

 

举个例子:就像我们小区,地上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公用的,而物业把有限的地上车位画线租赁给了部分业主,每月50元的费用就可以使用固定车位。

 

没有租赁到车位的业主不干了,我们所有业主的共用的地上车位凭什么成了小部分业主的福利?

 

这小部分业主也会提供与物业的租赁合同(其实我认为这个租赁合同并不合法,或者说可能无效!)

 

物业成功的把矛盾转嫁到业主与业主之间。

 

没有车位的业主认为车位属于所有业主,你不可以霸占,有车位的业主也会理直气壮,这是我花了钱的,这是我买的或是我租的,这是“合法的”!

 

 

 

第三:不是你花了钱就一定合法

比如,你不小心花钱买了“赃物”会合法吗?

又比如,属于业主共用的车位,你却把钱交给了其他不合法的人

再比如,你如果租房子跟某个人签了合同,真正的房主是否有权利把你赶出去?

 

 

此事给唐沙沙带来的困扰

车位事件曝光以后,网络的力量真是让人震惊,一时间就连这个车位都成了直播圣地,一些博主竟然在此赚取流量。

 

唐沙沙也被网络推上了风口浪尖,各种网爆就像一把把尖刀,在一刀一刀切割着她平静的生活。私生活一一被扒出,就业单位、过往尘事都不能幸免,让人家无法正常生活。

 

人都会犯错,但是罪不至死啊,为啥把别人赶尽杀绝,试想一下,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她会怕什么?

 

博主在直播、打卡

 

 

 

后来

后来唐沙沙一纸诉状把物业告上了法庭。

 

 

 

 

 

看看律师怎么说

就此事,电视台邀请律师在节目中做出了分析:

 

 

虽然刘女士的做法看似很解气,但我们认为不妥。

 

根据中华人民共国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理救急是在情况紧迫且不能够获得国家机关保护的前提下,如受侵权的当事人不立即实施,其合法权益将难以弥补,这时法律才属于当事人可以采取临时的合理救急措施。

 

显然,本案刘女士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寻求国家机关救急,她使用的方法不受法律保护。

 

 

 

律师支招:

我们建议:业主遇到车位纠纷时,

 

1.第一时间不是私下解决,而是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反映。

 

2.在物业服务企业介入的前提下仍不能解决,再向公安机关报警或采取司法诉讼的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

 

3.一定不可以擅自使用私力救济,否则因私力救济不当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到时候有理变无理,得不偿失。

 

 

 

最后总结

目前为止,事情孰对孰错还未可知,我们也不要只看表面,一味地指责唐沙沙。

 

无论什么事情,首先要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进行协商解决,不能有理就不顾伦理道德、不顾自己对他人的影响,相信双方都平心静气事情也会更好解决。

 

虽然目前事件结果并未显山露水,但随着相关报道的跟进,想信真相必定会大白于天下。

Tags: 唐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