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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的“村庄撤并”应如何进行?

2022-03-01 11:20来源:网络本地 0人已围观

摘要2022年2月22日,今年(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

  2022年2月22日,今年(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也就是“中央一号文件”。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仍旧以“耕地保护”、“稳妥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为主。

  其中,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五部分提到,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

  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严格规范村庄撤并。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的“村庄撤并”应如何进行?

  我们注意到,“村庄撤并”四个字赫然在目。但事实上,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也有明确提到,并就如何合理地进行也做出了明确的指出。

  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

  看了上述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也都有所明白了,首先“村庄撤并”不会停止。在此之前,就常有人说今后没有村庄撤并这一回事了,但其实并不是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虽然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偏远一点的农村村民的生活水平,生活环境仍然较低、较差,比如供水、供暖等问题仍然存在,并且也一直没有得到较好地解决,而条件较好一些的村民,则都拖家带口的去往交通较便利的城里生活了,导致在村里经常居住的人是少之又少,所以,为了解决老百姓日常生活问题,解决空心村问题,许多地方推动了村庄撤并、合村并居、合村并镇等项目。

  可以肯定的是,“村庄撤并”等之类的项目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能够改善老百姓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也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比如将一部分土地转变为工业用地招商引资吸引企业入驻,这样一来,可以大幅度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还可增加农民收入。

  上不上楼农民有发言权

  不过,在“村庄撤并”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尊重老百姓意愿,也就是说合不合村,上不上楼、搬不搬、建不建由农民自己说了算了,相关部门不能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

  而且,在此前山东省相关人员就曾表示,村民同意率必须达到95%以上才能实施,不搞强迫命令一刀切,不能增加农民负担,更不能违法违规,伤农害农。

  只不过在实践过程中,却常常有人违背政策规定,把农民的权益不放在眼里,为了尽快让农民搬迁上楼,常常会对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进行恐吓或是威胁,甚屋是在没有补偿安置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农民的唯一住房。

  对此,凯诺律师要说的是,村庄撤并不能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不能急于求成,应当要因地制宜的合理推进,要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村庄撤并”“合村并居”等不同于其他的征地拆迁,需要跟农民商量着来,不能硬让农民上楼,违背农民意愿,或是把城市建设的做法照搬到农村,大搞合村并居、撤村并居、集中上楼。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如果相关部门不管不顾,强迫农民搬迁上楼,那么老百姓可以拨打12345或是12388进行举报,也可以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千万不要一味地保持沉默,否则损失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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